友人埋怨, 她在 pay review 得不到合理回報, 平日常常 OT 到晚上10/11點 (注意: 無OT allowance 的), 工作雖是 5-day-work, 間或星期六也要回公司拼命. 原因固然是工作多, 做不完; 另一原因是她體諒女上司有家室小兒, 所以幫忙分擔了工作
到頭來, 工作量最多的她, 加的人工是全 team 最少, 更可惡的是: 加薪百分比, 比 mean 還要少……友人立刻決定按章工作, 6時正即閃; 我懷疑她工作完成得了? 6 時啊?
她說: 只做完 urgent tasks 就行, 其他通通撥開一旁
我笑: 好型喎你, 而且 efficient 了許多
我不贊同工作時 OT, 更不喜歡那些正常工作時間在吹水, 晚上才留下工作, 騙津貼還怨聲載道, 說公司收買人命的無恥之徒
人 需要懂得分配時間, 工作也分緩急輕重, 有些人大聲說, 我犧牲自己私人時間, 為公司賣命, 你不應該 appreciate 嗎? 在我來看, 是你的組織能力有問題, 不知哪項工作有 priority… 要知工作永遠做不完(做得完你公司要關門大吉, 你則要另覓高就), 難道要公司24小時燈火通明, 為你手腳慢而浪費燈油火蠟麼? sorry, 既不符合經濟效益, 更不環保
工作不是生命的全部, 每天工作14小時, 明日復明日, 太對不住自己了… 辛苦賺回來的麵包, 也沒味細嘗
說回友人, 得著的除了不再 OT, 多了私人時間拍拖進修與父母吃晚飯外, 就是體會到: 不要當上司是朋友, 成為同事是緣份, 做到朋友是大大的 bonus; 而 bonus, 不是人人都夠彩數能得到手的